杨颖诉网络侵权纠纷一审胜诉 获赔偿6万元

4月29日,北京兴泉律师事务所发文称,演员杨颖[微博](英文名:杨颖)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一审中胜诉。

被告被判侵犯杨颖名誉权,因为他在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官方账号上发表了多篇针对杨颖女士的文章(包括许多侮辱性/诽谤性言论)。他必须连续30天向杨颖道歉,并赔偿杨颖精神损害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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