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侵权人需要公开道歉

4月25日,北京兴泉律师事务所发微博宣布,杨颖[微博](英文名:杨颖)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被告“我是一个婴儿”,因发表许多侮辱和诽谤杨颖的博客帖子,包括许多粗俗、淫秽和不真实的言论,被判侵犯杨颖的名誉。法院责令被告连续30天在其网上账户顶部出具道歉声明,向杨颖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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