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优化汽车限购政策 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
2月9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提出各地不出台新的汽车限购;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一些要求,如限制二手车流动的政策,被完全取消。
数据图。中新社记者刘照片
商务部表示,为了优化汽车限购政策,在已经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汽车消费需求和当地交通拥堵、污染控制等因素,通过提高牌照指数、放宽牌照申请条件、准确设置限购区域、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和使用政策等方式,有序取消对汽车限购的行政限制。各地没有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来稳定城市汽车消费。
商务部提出支持农村汽车消费,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汽车下乡”活动,争取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或轻型卡车(含皮卡)、排量1.6L及以下乘用车给予补贴。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经销商、电商平台等下沉业务渠道,加快城乡一体化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释放农村汽车消费潜力。
商务部强调,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限制区域牌照指标数量分配偏向新能源汽车,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款新能源家用汽车,研究无限购买的具体措施。各地可以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方面给予综合奖励,促进公共领域车辆电气化,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
商务部指出,为增加汽车消费,地方政府可出台或延长新车购买补贴政策,新车产地、品牌等补贴条件应公平公正。为加强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各地可以联合汽车销售企业、石油产品企业、保险公司等。通过发放购车、加油、收费、停车、洗车等优惠券,赠送维修、保险服务,补贴车牌指标招标费,延长车辆保修期等方式,共同促进汽车购买和消费。
商务部强调,应全面取消限制二手车搬迁的政策,除空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外,不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搬迁。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方便二手车搬迁。对拟恢复限制二手车搬迁政策的地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向决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报告。
商务部表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为淘汰国家排放标准三级及以下的车辆和购买新车提供补贴,增加新能源汽车替代补贴额度。引导汽车产销企业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做出让步,扩大政府补贴的效果。鼓励开展“以旧换新”推广活动,并对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汽车企业给予财政优惠、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