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免税汽车/飞机可以来内地经营吗?

12月29日,财政部官网公布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显示,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进口的免税汽车、飞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入内地经营。

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零关税”名单之一。此外,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还包括一些“零关税”商品清单,如原材料、企业自用生产设备和岛上居民消费品。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2025年全岛关闭运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对全岛运输、旅游进口的运营车辆、游艇实行“零关税”肯定列表管理。

本报(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在《通知》所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车辆和游艇清单的前面,有公共汽车、卡车、飞机、游艇和帆船等100个关税项目。

谁有资格进口免税运输工具?《通知》显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关闭运营前,从事运输和旅游的企业(航空企业必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要经营基地)进口运输和旅游用船舶、飞机、车辆等营运车辆和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进口的免税汽车、飞机可以在全国其他地区经营吗?在这个问题上,《通知》还规定,飞机和船舶应运行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始发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停靠的国内和国际航线。游艇在海南省运营。车辆可以从事来往内地的客货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必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每年在内地的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0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到内地的“点到点”和“即时返程”旅客和卡车不受天数限制。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零关税”车辆和游艇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入籍,按照交通、民航、海事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营,并接受监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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