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中新网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彭、穆铁成)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号文,旨在构建权责明确、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综合性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医保待遇清单包括医保基金支付的基本制度、基本政策、项目和标准,以及不支付的范围。

在基本制度方面,《意见》明确了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安排,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各地不要在基本制度框架外设立新的制度,其他现有的地方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内。

基本保单主要包括保险单、融资保单、待遇给付保单等。其中,保单主要包括参保人群范围和补贴参保人员的保单;融资政策主要包括融资渠道、支付基数、基准利率(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清单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将制定统一的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政府不得根据职业、年龄和地位自行出台新的特殊待遇政策。

意见明确,原则上不允许在任何地方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对于与以往出台的清单不一致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出台部门牵头,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与国家政策衔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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