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住房保障“降标扩面”解决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困难
6月3日电 为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宁夏银川市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申请年龄、户籍条件和社会保险年限等门槛,为更多社会群体提供基本和过渡性保障住房。
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新修订的《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放宽了银川市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或个人的年龄要求,由原来的法定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对在银川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放宽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由原来连续缴费两年或累计缴费三年以上改为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同时,银川市放宽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户籍条件,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两年以上改为一年以上。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住房取得本市户籍没有时间限制。
新办法还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新员工等群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比如在银川市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历,毕业不满三年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
银川市还明确了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部门、企事业单位整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为解决职工在环卫、教师、警务、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住房困难提供了制度支持。(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