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伊士运河管理局:“长慈”号货轮船长应对搁浅事故负责
5月30日电 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公布了今年3月“长慈”号货船搁浅事故的调查结果,认定货船船长应对搁浅事故负责。
同一天,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在埃及东北部城市伊斯梅利亚的总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运河管理局调查小组组长赛义德舒爱沙(Saeed Shu Aisha)表示,通过分析涉案货船的航行数据,调查小组发现船长的错误指令是货船搁浅的主要原因,运河管理局派出的飞行员不承担责任,因为飞行员的建议“不是强制性的”。
5月23日,“长慈”号货轮船东的代理律师称,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允许货轮在极端天气下进港,未能证明货轮船长在搁浅事故中有任何过错,因此管理局应对事故负责。舒爱莎说,在“长慈”号货轮之前,已有三艘吨位相近的货轮成功通过运河。
悬挂巴拿马国旗的重型货船长慈号3月23日在苏伊士运河新航道搁浅,导致航道受阻。经过几天的救援,搁浅的货轮于3月29日成功漂离。埃及官方扣留了这艘货船,因为船主延迟支付赔偿。目前货轮还在苏伊士运河泊位。
今年4月,苏伊士运河管理局要求“长慈”号货轮船东一次性赔偿9.16亿美元,包括因“长慈”号搁浅造成的运河通行费损失、救援设备和人工费用、疏浚打捞对航道造成的损害。5月25日,行政当局决定将索赔金额减少到5.5亿美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