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加码支持农村振兴和多部门明确的政策规则

5月26日电 记者了解到,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农村振兴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以金融服务促进农村振兴的政策。政策内容包括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加大农村建设行动支持力度等。同时,明确相关政策细节,加快金融支持农村振兴。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文件,推动对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的金融支持。做好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

文件从加强信息共享、提高金融承载能力、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促进信贷发展、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用风险监控和共享补偿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增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激励等多方面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与此同时,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农村振兴局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金融服务“三农”优质发展。协议明确聚焦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对农村建设行动的支持力度,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智慧农业和大数据建设,巩固扩大扶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村金融前沿研究。三方还制定了具体的合作计划,确定了16项具体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断加强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水平。

此外,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农村振兴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还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协议,三方将继续发挥各自职能,围绕巩固和扩大扶贫攻坚成果、有效联系农村振兴、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同样,三方制定了具体的合作计划,明确了11项具体任务的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共同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政策分析师何飞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系统规划金融支持农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尽快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农村振兴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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