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效忠宣誓制度 强化香港公职人员的责任
5月16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近日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三读,17万特区政府公务员也签署声明,表示支持香港基本法,忠于特区。这显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建立及实施一套有系统的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包括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的官员及公务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以及区议员。这无疑是对“爱国治港”原则极其有力的落实,不仅使广大香港公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责任,也充分回应了社会各界的长期呼声和期望,为特区的有效管治和“一国两制”的稳定和深远落实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值得充分肯定。
近年来,“拉客投机”的公职人员漠视政治伦理道德,肆意破坏香港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自“改判案”以来,极少数反华乱分子甚至利用体制漏洞混进公务员队伍。各种违反政治道德的行为,严重冲击了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了特别行政区的宪政秩序;立法会和区议会也经常出现混乱,对特区的管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如果不支持香港基本法、忠于特区的公职人员继续滥用权力,肯定会损害香港的利益。
完善效忠誓词制度,旨在准确落实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其解释,以及其他对公职人员的宣誓要求,履行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要求公职人员以法律形式公开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违背誓言的法律后果,从而为政治家明确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线。完善宣誓效忠制度是对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的补充,是一项全面彻底的改革。
从更深的意义上来说,效忠宣誓制度的完善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规范和约束,也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政治洗礼。其目的是加强和鼓励公职人员对自身责任的正确认识,使其更清晰地认识到公职身份所带来的承诺,真正达到国家和社会从内到外赋予他们的期望。
香港公职人员作为特区管治的直接执行者,应以完善效忠宣誓制度为契机,夯实基础,积极进取,真诚为广大香港市民服务,主动承担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责任,将其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一国两制”事业贡献应有的力量。
这也是“爱国治港”的应有之义。事实上,公职人员是真心支持《基本法》,忠于特区的,就是真心支持和服务国家,愿意为国家努力。显然,那些抵制甚至诋毁国家的公职人员,并不能真正为香港谋求前途,更没有能力管好香港。长期以来,公众强烈质疑一些“浑水摸鱼”、抛弃道德的公职人员,要求消除混乱,遵守严肃纪律。完善相关制度后,香港的政治氛围会更加明朗。
目前,随着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实施和特区选举制度的完善,香港正面临从混乱走向管治的重大转折。完善公职人员宣誓制度,对净化香港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