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强对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的监管
12月14日电 记者13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了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表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整体健康发展。近年来,中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和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虚假高评级、甄别力度不够、预警功能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和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者和其他各方应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促进中国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
潘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进步,提高评级质量,完善信用评级差异化,进一步推进评级监管的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在债券市场的“把关人”作用,促进评级行业优质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在监管更加严格的背景下,评级行业未来可能会加速分化整合。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要求。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俞春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信用评级进一步对外开放,国际评级机构获准在中国开展评级业务,金融技术领域龙头企业也获准备案为评级机构。同时评级机构准入改为备案制,不再实行总量控制。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强制性评级要求的取消,加速了评级需求从监管导向向投资者需求转变的进程,可以说信用评级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他表示,一方面,预计评级机构之间的分化将会加剧。在债券登记制度下,将有更多的发行人进入债券市场,这意味着评级需求将扩大,对投资者付费评级的需求也将成熟,这可能形成发行人的委托评级。与投资者委托评级并存的评级机构;另一方面,评级行业会加快资源重组整合,或者导致部分评级机构出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