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川渝法院合作 为企业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
11月17日电今年以来,川渝两地法院合作优化区域经营环境,给两地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感。
一桩涉及川渝7家民营企业、诉讼标的近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近日已非重庆地区法院简单判决。评委多次赴川渝考察,组织各方调解,成功解决纠纷,实现了双方共赢。
“这种情况下,双方能握手言和,离不开川渝两地法院的密切合作。”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今年5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重点在优化经营法治环境、司法调查、信息共享等方面。打破地区司法壁垒,统一审判标准,促进两地企业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川渝自贸区商业活动高度集中,发展要素集中,投资贸易频繁。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是两个自由贸易区法院受理的常见类型的民商事案件,此类案件数量通常较大,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前不久,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和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发文《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和《投资领域风险提示典型案例》,从诉前准备和诉讼程序等方面对两地自贸区市场主体的全过程规则提供了统一明确的指导。
在省级层面,今年以来,两地高院频繁牵手:建立诉讼服务和多元化合作机制,完善跨领域信访和立案管辖协调合作,开展联合执行合作,搭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