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12 月 11 日消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微“工信微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 12 月 8 日发布通告,组织开展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自检自证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2022 年底前,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
试点企业申请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时,除网络安全等特殊检测项目外,可以采用本企业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本企业或者其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
申报条件显示,根据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自检自证工作需要,按照积极探索、安全稳妥、优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信誉、市场规模、检测能力、技术力量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工作。2022 年度自检自证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家。
了解到,监督检查方面,自检自证试点资格被取消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