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拟设立小频道:防止过度娱乐
3月17日消息3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业务准入、制作播出、传输覆盖、公共服务、支持推广、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共10章80条。
征求意见稿第23条提到,广播电视节目综合播出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用频道、未成年人专用时段、未成年人专用节目区和未成年人模式,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如果广播电视节目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视节目综合播出机构应当进行显著提示,合理安排播出时间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