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将批量下调

9月7日,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大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记者梳理发现,多家大行的规则基本一致,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并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无特殊情况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利率调整

多家银行均分为三种情形

对于最受关注的利率如何调整的问题,多家银行均分为三种情形: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不过,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多家银行之所以给出三种情形,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实施的节点。2019年10月8日,全国房贷利率定价基准由以往的基准利率转换为LPR;2022年5月15日,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全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从不低于LPR调整为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

对于部分市民担忧的,若已享受了较低房贷利率,本次会不会被上调呢?记者梳理了解到,由于每位购房者贷款利率不同,因此也会出现贷款利率可能低于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情况(尤其是在2022年10月规则调整后,不少城市利率低于全国利率下限LPR-20BP的情况),如果出现,银行不会调整,即不会造成因调整后利率上调至政策下限的情况。

如何申请

多数情况下银行将主动调整利率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申请调整呢?

多家银行均表示,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银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此外,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还有,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根据监管通知,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多家银行均表示,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农行公告称。

不过,多家银行也表示,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申请渠道方面,手机银行和线下渠道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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