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 本报记者 董添

兰州、鹰潭等地日前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实际可贷额度有所提高。除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外,多地还对公积金提取额度、商转公业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调高贷款存贷比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日前发布消息,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资金压力,兰州公积金中心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缴存余额系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8倍提高至24倍,缴存时间系数也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贷款职工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的实际贷款额度将明显提高。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机制。调整后,缴存时间在6个月至24个月区间内的缴存职工实际可贷额度平均提高15万元。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4月1日起,结合鹰潭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状况,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比倍数调整为20倍。今后,将根据个贷率状况适时调整存贷比倍数并对外公布。

在此之前,鹰潭市发文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为4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同时,降低提取、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30%;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

政策持续优化

除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外,多地还对公积金提取额度、商转公业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方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申请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公积金金额上限拟从1500元调整为2000元,并且多子女家庭可每月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租房提取条件包括: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二是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商转公业务方面,4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受理符合条件的贷款人申请,将个人住房贷款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和利率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部分地区还对生育多孩家庭的公积金贷款进行了倾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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