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老了谁出钱来修?

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建议试点创新房屋养老金制度

    房子老了怎么办?小区的住房维修金花完了怎么办?去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同上海、南京、武汉、成都等城市,针对房屋养老金制度做了专题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建议,试点创新房屋养老金制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京约3成老小区未归集维修资金

佘才高告诉记者,南京市相关部门调查统计发现,在全市建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小区中,约有30%的房屋由于种种原因未归集维修资金,即使已经归集维修资金且当前有结余的老旧小区,尚有部分余额低于1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现阶段老旧小区设施设备老化维修的需求。“比如,面对房屋基础及结构修缮、外墙渗水修补、外保温层更换、消防及电梯设施更新等较大规模的维修工程时,动辄需要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的高额维修费用,老旧小区现有的维修资金难以满足房屋‘应修尽修’的需求。”这一现状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建议尽快推动房屋养老金制度顶层设计

佘才高建议,尽快推动房屋养老金制度顶层设计。房屋养老金可由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实行分类管理。公共账户资金遵循“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统筹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理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屋养老金管理机构统一进行集中管理,主要用于房屋日常体检、购买房屋安全综合保险等公共服务。公共账户资金近期来源主要是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结余,中长期来源可以考虑公积金增值收益结余及提取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个人账户即目前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资金管理按照维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主要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

建议建立房屋安全综合保险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

“通过房屋养老金增值收益集中购买房屋安全综合保险,可以实现房屋整体结构安全保障及风险减量管理。”佘才高说,在房屋解危处置时,这笔资金可向群众支付解危临时安置费用和临时加固排险费用;在房屋主体结构发生整体或局部倒塌时,群众还能得到及时赔偿;在房屋倒塌导致人员伤亡时,也可以给予受灾群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临时安置等补偿费用,形成安全兜底保障;将房屋体检、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等服务纳入房屋安全综合保险,还可以形成“保险+科技+服务”,实现风险减量管理,有效形成“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建议建立专门机构,提高房屋养老金收益水平

一旦有了房屋养老金,又该如何管理?佘才高建议,加强房屋养老金管理机构建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市设立专门房屋养老金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力量,安排专项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归集、使用、管理与监督工作,机构经费可从房屋养老金的增值收益中列支。同时,加强资金的保值增值。通过制度引导或法律规定的途径,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房屋养老金存量资金,提高房屋养老金增值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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