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严控城市更新、拆迁和建设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王有龄)记者11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为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过度、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号文件。

通知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意愿,以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发展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留用优先,严格管理大拆大建,加强修复重建,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

最近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但在推进的过程中,有继续使用过度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在一些地方,旧建筑被随意拆除,居民被搬迁,老树被砍伐,房价被变相抬高,生活成本被抬高,由此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

通知称,在“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方面,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迁。原则上,旧城更新单元(区)或项目的拆除面积不应大于当前总建筑面积的20%;严格控制大规模建设。原则上,改造单位(面积)或项目中拆除与建设的比例不应大于2;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更新单元(区)或项目内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应低于50%;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稳定,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住房租赁问题,住房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在“坚持留下来,全力保留城市记忆”方面,要求保留和利用现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规模,延续城市特色。

在“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方面,要求加强统筹规划,不忽视当地实际和居民意愿,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锻炼身体,盲目实施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走过度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模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补充功能性不足,不做穿衣戴帽、抹粉等表面工作,不搞脱离实际、脱离劳动财富的表演项目和形象项目;提高城市安全的韧性,不重视地面多于地下,不过度美化和照明,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

截至2021年8月20日的反馈。通知强调,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探索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在建和批准建设的城市更新项目重新评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再造、大拆大建的彻底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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