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旨在提高

羊城晚报记者李报道:7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公告称,其与深圳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标准》突出“以人为本、居住宜居”的理念,结合深圳的经济、气候、文化特点,对建筑技术、居住环境、公寓空间、公共设施等提出了高质量的要求。

借鉴香港和新加坡的先进做法,这款《标准》增加了立体开发和全天候接入。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顶、避难层、塔楼屋顶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和公共休闲场所,将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在相邻地块之间设置公共走廊,有效拓展居民活动空间,促进小区间公共配套设施共享。

本次《标准》细化了各类公房(人才房、房型商品房、公租房)不同面积区间的套型面积指标,满足了不同居民的差异化需求。同时还规定了各类公房不同功能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以保证居民空间使用的合理性和舒适性。

此外,公共住房面临的家庭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居住需求具有个性化和多样性的特点。因此,本次《标准》考虑了不同地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结合区域内配套设施,增设公共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有效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整体居住品质。

据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标准》作为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既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又考虑了深圳目前的人口、土地、气候和经济特点,以及未来的城市定位、发展方向和目标人群的居住需求。“《标准》的推出,将有助于推动深圳市公共住房空间布局合理化,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断提升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从而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为居住生活提供有力保障。”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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