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
7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通知》要求对销售组织、人员、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此前,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发文,要求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不得参与任何炒作学区的活动。
严禁虚假宣传
《通知》指出,项目销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不利因素内容、销售政策法规、规范推广用语等。向销售人员提出“四不准”,即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客户处置占用的公共部位,宣传周边未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紧张气氛。
项目销售时,由开发企业备案的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组织实施。如需变更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应向项目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过程中暂停项目销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出,此举主要是为了持续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限竞房、共有产权房等)的销售行为。),提高交付质量,有效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保障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销售人员要充分认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加强纪律约束,禁止随意炒作和传播虚假内容。
严禁推测学区
此外,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披露,为确保西城区教育改革政策顺利实施,西城区房管局组织链家、我爱我家等主要房产经纪人召开工作会议,对房产经纪人积极配合教育改革政策提出要求,并再次强调严禁炒作学区。
西城区房管局还要求各经纪机构在公司内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员工个人是否建立了客户群,是否有不当言论;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或其他自媒体渠道发布或转发与教育改革政策相关的不当言论;公司和店铺是否公布了与“学区房”相关的挂牌信息;公司、门店、员工是否以学区为卖点,鼓励、引导卖家提高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