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动产登记将实现“跨省、省内沟通”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广深珠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经验的基础上,发布《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号文,要求全省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实现部分高频民生问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服务实现“跨省合作,”

很快,企业和群众只需在电脑前移动鼠标或在手机上点击屏幕,就可以办理全省各地的房地产相关业务。

《实施方案》明确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业务采用“全流程网络化运营”模式,依托政务服务网络,按照“实体虚拟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原则,通过跨市跨省应用、省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单向通道音视频录制、大数据核查、信息共享、属地(联网)等方式。

“跨省、省内合作”的基础是数据共享和统一身份认证、网上缴税(费)、电子证照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房地产业务中的综合部署和应用。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建设的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数据共享和支撑上述服务的能力,为“跨省、省内”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为确保年底前实现“跨省、省内合作”各项任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引导工作,进一步深化升级“总对总”服务接口和不动产登记网络系统,并根据“全程网办”需求,对现有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支撑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按照统一接口规范要求引导本地接入,获得相应服务能力。

栏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