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7月1日起 停止房企三四级资质审批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督司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
来信指出,为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改革后续工作,自2021年7月1日起,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审批和临时资质备案申请。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条件审批或备案。
来信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及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