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上市12年累计分红将超过600亿元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自2009年7月上市以来,认真执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每年取得优异经营业绩的同时,始终注重股东分享公司改革发展成果,始终坚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不断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高度重视现金分红,树立回归股东的自我意识。
作为央企上市公司,中建总公司不断深入贯彻新的发展观,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经济社会责任。中建表示,“公司领导层将始终把加强现金股利管理作为保护和回报投资者的重要途径,继续优化和平衡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当前利益的关系,努力实现现金股利与公司发展进步的同频共振。增强中小股东的收益感和幸福感。"
继续为回归股东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夯实经济基础。
2020年,中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2万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07元。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数据,在“十三五”期间,中国建筑运营收入和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2.9%和1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一直保持在15%以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实现了快速增长,为现金分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制定现金分红制度,为回归股东建立制度保障。
《证券日报》的记者注意到,中建在《公司章程》中写入了利润分配原则和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和完善了股东回报的长效机制。一、科学论证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每年综合考虑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二是设定底线保证执行,优先分配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三是明确程序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董事会将首先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然后在充分听取少数股东意见后做出决定。
保持稳定的股利政策,积极履行回归股东的企业责任。
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统计,中国建筑上市12年以来,每股分红逐年递增,累计分红将超过600亿元,高于上市时筹集的资金规模,分红率在行业内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中建总公司将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47元,现金股利金额将超过90亿元,同比增长16.1%,高于上市公司股东应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率,并以诚意和实实在在的金钱积极回报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丰富股东回报的方式方法。
除了现金分红,中建不断创新股东回报方式。为了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统一,中建坚持1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已成功实施四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在二级市场回购超过19亿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