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个小火炉” 为每一座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更新
根据普查结果,老区的建筑约有84%是历史建筑,一般50年以上,具有一定的风格价值。由于旧土地和历史地区高度重叠,如何平衡风貌保护和旧地区改造?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白雪如表示,上海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第一,加强立法支持。针对保护、更新和旧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对《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突出整体保护、积极保护和积极利用,加强法律支持,强调历史保护、改善民生和区域复兴的有机统一。
第二,加强政策供给。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制定了《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将“留改拆”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
此外,改善规划控制。据普查,旧区历史建筑中仅有6.5%属于保护建筑,其余为其他历史建筑。这部分历史建筑主要以肌理保护为主,其作用主要是形成城市空间历史风貌的基础。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结合旧区进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优化,按照“一地一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每座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要求和具体的保护更新方式。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兼顾经济、社会和民生,促进项目实施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