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投机炒房 要加强联合防控
最近,关于“炒房”的新闻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即使近几年热点城市购房贷款限制不断完善,“炒房者”仍然可以通过落户、代持、缴纳社保、假结婚等方式,绕过房地产调控管理的要求,取得购房首付资格,进行投机倒把,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共同防控房地产投机的必要性。
“炒房”所涉及的各种方式,如持有、汇款、假结婚,以及通过“入股”的方式提高首付,通过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方式筹集购房资金,看似巧妙,其实不难发现破绽。通过综合分析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基本上可以准确地“描绘”买家,识别不合格的买家或借款人。比如以“股份”的方式提高首付,其实可以通过购买者近几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近几年银行账户的流向、单位的经营状况等相互证明。并明确判断购买者是否有偿还贷款的能力,进而可以推断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购买者和借款者。再比如,通过对资金流的综合分析,更容易发现炒房者的痕迹。但是,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框架下,相关信息分散在不同的行政部门,受职责限制,单个部门必然存在管理薄弱环节,容易被炒房者利用。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2021年3月,56个城市新房和二手房呈上升趋势;其中新房62个城市上涨,6个城市下跌;二手房上涨58个城市,下跌9个城市。虽然楼市在调控下明显企稳,但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商品房市场发展,导致住房需求巨大刚性,主要由商品房市场解决,使得大城市住房问题更加突出,容易引发房地产市场投机。所谓的“炒房”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助推了价格上涨。
因此,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努力缩小大城市保障性住房总量差距、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和完善的同时,要通过行政部门间的联合防控机制打击住房投机。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咨询。房地产调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该领域的运行监控,同时定期组织多部门磋商,综合判断房地产市场走势,适时提出监管政策建议。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异常信息共享。更加注重微观层面的监控和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工具,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异常资金、异常舆情,与相关部门进行共享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三是在房地产市场实行联合执法。加强住房建设、财政、税务、互联网通信、工商等部门合作,探索建立联合行政执法机制,明确综合执法要求,及时对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有力的法律打击。第四,织牢网络,落实房地产管控措施。加强事后对房地产政策效果的动态评估,调整完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