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另一个地方标准 物业安全应履行“守护”社区停车的
近日,市场监督局公开征求对北京地方标准《物业保安服务质量要求》的意见,该标准规定物业保安应当爱护和守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设施和停车场,确保安全、有序、畅通。
根据征求意见稿,物业保安应配备保安服装、对讲机等“设备”。服务内容方面,物业保安应查验相关证件、手续,对进出出入口的可疑人员、车辆、大件物品进行登记;对拒绝配合、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此外,还有社区巡逻等服务。
征求意见稿专门提出了“警卫服务”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需要护理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应当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人员进行守护服务。物业保安应当爱护和守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设施和停车场,确保安全、秩序和畅通。根据物业停车管理规定,进出停车场的车辆由人力和技术设备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以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