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不是“按时还款”
信贷资金非法进入楼市一直是强监管的“目标”,但至今仍有不少违规者铤而走险。甚至有观点认为,住房相关贷款是优质的信贷资产,只要贷款人按时足额还款,就有利于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甚至拓展个人综合金融业务;但也有贷款人认为,虽然信贷资金非法进入楼市不符合规定,但这是借贷双方的“两个人之间的事”,不会影响其他人或市场参与者。
在我看来,情况远非如此。
一方面,信贷资金进入楼市有合规渠道。无论是个人按揭贷款还是企业发展贷款,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都可以正常申请贷款。实际上,政策导向或银行自身设定的门槛,是具体业务中信用风险控制需求的投射。
换句话说,非法流入楼市的信贷资金,其实已经突破了风险防范的设定。住房相关贷款一般持续时间较长,可能跨越不同特征的经济周期。风险控制的设定是保证信贷资金安全、保证贷款人不过度借贷的最基本门槛。尤其是在“诱导放贷”的情况下,加强风险意识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信贷资金的总体规模是有上限的,这取决于货币政策取向、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储户的储蓄和投资习惯等。
面对我国新的经济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和新的发展模式,信贷资金应支持符合上述三个“新”要求的产业、技术和市场。坚持住房不投机原则的房地产市场需要稳定,而不是简单的资金流入。此外,如果资本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在科技创新和农村振兴等许多领域需要长期金融支持的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可能难以获得相应的信贷资金来支持其发展甚至生存。这最终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质量、市场主体的稳定增长和中国经济的基础盘。
因此,笔者认为,信贷资金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绝不是“按时还款”,银行和贷款人有必要增强合规经营住房贷款的必要性意识,以促进信贷资金真正的“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