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障房将制定新标准 500米内有公交站 300米内有幼儿园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保障性住房建筑规程(征求意见稿)》,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规划选址、市政配套、户型结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新要求。其中,新建、改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容积率不宜大于5.0,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500米内有公交车站,300米内有幼儿园;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正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贾政

建设标准: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多层和高层住宅

据悉,根据《保障性住房建筑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建筑规程》),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应遵循节约用地、方便居住的原则,选址应避开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害和自然地质灾害,避免噪声污染的影响。规划用地应选择在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的地区。新区的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可以与经济适用房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居住区的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住宅区通风、日照、采光和防疫要求;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性住房小区应建设为高层或多层住宅,不宜建设低层住宅。住宅用地和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容积率不应大于5.0,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

匹配标准:

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

《建筑规程》要求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要配备户外运动设施,人均户外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

居住区配套规划中的公共绿地,绿地率应30%,设置绿地面积10% ~ 15%的体育场馆。在不能满足旧区改造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多点布局和立体绿化改善居住环境,绿地率不低于25%。居住区步行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应当有公共交通站或者与公共交通站连接的专用班车;幼儿园门口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

经济适用住房居住区还应当配备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场(库),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居住建筑总数的10%。居民机动车辆停车率(居民汽车停车位数与户数之比)不应低于20%。

户型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内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建筑规程》要求经济适用房按套房设计,每套房子都要提供卧室、客厅(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廉租住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每栋房子都要有卧室、客厅(厅)、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各种使用空间都要方正实用。由卧室、客厅(厅)、厨房、卫生间组成的住宅套房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0平方米;由卧室、厨房、卫生间组成的,也可用于日常生活的住宅楼,最小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平方米。

每间房屋应设置一个卫生间,并至少提供三个卫生间、浴缸、洗面奶等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位置和条件。三件式卫生设备厕所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0平方米。每套都应该配有阳台和洗衣机

诸暨项目

建筑面积比为3.46,建筑密度为21.6%

广氮项目

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27.0%

新港中路毛纺厂项目

容积率为3.80,建筑密度为25.0%

番禺新建设项目

容积率为4.0,建筑密度为27.0%

广州钢铁公司新城AF040405栋

容积率为4.48,建筑密度为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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