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亟待规范

深圳市住建局17日发布《紧急通知》,提出房屋租赁企业不得以“低AG”、“长收益、短支付”等方式增加企业资金破损风险,侵害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房屋租金消费贷款,不得将房屋租金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房屋租赁合同。

明眼人不难看出,几个“不”都是针对近期一些长租公寓采用“低AG”和“长收短付”而引发的“打雷”问题。所谓“AG低”,就是付给房东的租金高于向租客收取的租金;所谓“长付短付”,就是收租客租金的周期比付房东租金的周期长。虽然两种方式有些区别,但本质上都是把租房变成了金融业务。——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提前收取租金,获得大量现金流。一旦“跑路”,就会留下房东和房客难以收拾的烂摊子。

租一套好房子如何成为一项金融业务?这可能反映了某种“创业模式”。以单车共享为例,个别企业倒闭后,“押金难退”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同样,一些房屋租赁企业通过两头吃,获得了大量现金流。事实一再证明,缺乏监管的沉淀资金很可能成为企业的“摇钱树”。此前,一些城市要求企业将租金、存款和从“租金贷款”中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只是为了抑制资金挪用,防止资金链断裂。

不得不承认,类似的“雷爆”“跑路”案例很可能产生“劣币效应”。表面上看,一些租赁公司留下了鸡毛。但实际上,这些行为会伤害人们对租赁的信心。现在很多人因为租房套路太多,诚意太少,就产生了重新购买,少交房租的心理。一些企业借机收割“韭菜”,无疑加剧了人们的不安全感,不利于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关部门要严打,坚决不让“一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租赁市场有法可依,规范运作是人民的愿望。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租房人口约1.6亿人,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如果租房少一些波折,让人们过上高质量的生活,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租房,有助于稳定房价。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了“房租贷款”的问题。随着深圳的《紧急通知》,我们应该进一步认识到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必要性,对租赁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更多的规范和约束。

除了“AG低”、“长收短付”等财务风险外,租客还会遇到强势房东、黑心中介和各种羞辱条款,需要相关部门重视,尽快建立规章制度,将房屋租赁市场拉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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