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拟明确“保险+养老社区业务”准入门槛
1月4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在业内征求意见。
所谓“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向购买相关产品累计缴纳保费达到一定金额的投保人,提供入住养老社区权益等增值服务的业务。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养老社区业务”在为人们长期储备养老金的基础上,还提供给人们养老社区入住资格,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但随着该业务的发展,行业竞争逐步加剧,一些问题衍生而出。“部分公司战略定位不清晰,服务供给能力不匹配,责任边界不够明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等情况。”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下发通知正当其时。这将要求险企按照老百姓需求设计业务模式,更好满足人们的养老保障需求。
多个指标明确 监管划定险企准入门槛
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八项准入条件。具体包括: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充足率不低于120%;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100%;公司治理评估结果C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低于第3档;在其他各类监管评级或监管评估中未触及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硬指标对于险企来说有一定的门槛,从目前经营“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险企来看,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等核心头部险企及友邦保险、中宏保险等外资主流险企大多符合这些条件,但曾经的地产系险企和问题险企可能不满足偿付能力、综合风险评级等要求。
“目前在市场上,有些公司把这类业务做得非常好,资产端和负债端已经形成成熟的发展模式。”业内人士表示,但这是一种超长周期的业务模式,只有那些苦练内功、扎扎实实认真研究的公司才能做好。监管提出这些要求,是要压实压牢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让好公司把这项业务办好。
养老社区应当独立运营 确保风险隔离
在具体经营要求上,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建设、租赁或合作等方式运营养老社区,养老社区应当独立运营,确保风险隔离。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行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开办“保险+养老社区业务”,一是重资产模式,自建养老社区;二是轻资产模式,与外部养老社区合作。第一种模式需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战略决心,第二种模式则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对合作养老社区的管理。
通知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方式运营养老社区的,应当以设立专业养老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养老服务。设立专业养老子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金投资重大股权的监管规定执行。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治理、交叉任职、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与专业养老子公司建立有效的隔离机制,防止风险交叉传染。
负面清单出炉 四条红线不得碰
通知还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不得存在的行为。
具体包括: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养老社区服务方、服务受益人等各方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表述不清晰,对服务提供不确定等风险缺乏消费者保护措施;销售过程中不实说明或夸大养老社区服务内容和标准,出现销售误导、未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等行为;以养老社区投资为名,投资开发和销售商业住宅。
通知表示,监管部门以风险为导向强化监管,动态评估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窗口指导、监管约谈、风险提示等方式加以规范,督促公司整改存量问题、调整优化业务模式。如发现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稳定,可责令保险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