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个煤矿,淮河能源400多亿元资产重组再度失败

原标题:因两个煤矿,淮河能源400多亿元资产重组再度失败

淮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反向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计划再度流产。

11月28日晚,淮河能源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终止资产重组的原因为重组重要标的资产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两个煤矿项目公司,先后被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这一问题始终未得得到解决。

上述两家公司为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年2月,淮河能源重启重大资产重组,拟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以吸收合并淮南矿业。


淮南矿业是淮河能源的控股股东,持股比56.61%,为本次资产重组中的被吸收合并方。根据6月披露的文件,淮河能源拟作价409.34亿元吸并淮南矿业。

本次资产重组实现后,淮河能源将新增电力生产主营业务,淮南矿业则实现煤炭、电力资产整体上市。

今年6月,《淮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曾指出,淮河能源吸并标的公司位于内蒙古的三家煤矿项目公司,受到当地政府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内蒙银宏能源有限公司、华兴公司和中北公司。

根据内蒙古政策规定, 在内蒙古当地投建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单位,可申请配置相应煤炭资源,如项目每投资20亿元可配置1亿吨煤炭资源。

淮南矿业通过增资方式获取上述三家煤炭公司控制权。由于原股东未完成资源转化配套项目投建,三家公司则实际进行了超额煤炭配置生产,故当地政府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了追缴,涉及金额共计约36.6亿元。

报告书显示,仅有银宏能源原股东部分偿付矿业权出让收益,另两家公司无进展。

截至今年6月20日,华兴公司和中北公司经营的唐家会煤矿和色连二号煤矿,分别占淮南矿业全部核定产能比例的12.52%和11.13%。

此后,安徽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淮河能源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但由于华兴公司和中北公司被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事宜始终未得到解决,淮河能源于8月21日公告,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称,上述事项预计在短期内难以解决,可能导致色连二矿、唐家会矿停产整改、被收回采矿权证或被行政处罚等,对其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业绩表现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11月28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落定。这也意味着淮南矿业筹划多年的整体上市计划再度失败。

自2016年起,淮南矿业部分所属煤炭、电力资产,已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注入了淮河能源。

2019年初,淮南矿业整体上市事宜被提上日程。 当年8月,淮南矿业实施增资扩股改制,其股东由三名增至九名。

2019年10月,淮河能源董事会审议决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淮南矿业,重组事项正式开始。

同时,淮河能源拟发行股份购买淮矿电力10.7%股权,以及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德福持有的银宏能源50%股权。

但因存在权利受限等情形,淮河能源于2020年5月调整了重组方案,放弃了收购标的资产之一的永泰红磡及银宏能源50%股权。

后又因淮南矿业下属企业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涉及的土地、房屋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取得,且预计在短期内难以解决,淮河能源于2020年6月终止了资产重组,并停止购买淮矿电力10.7%股权、银宏能源50%股权。

淮河能源成立于2000年11月29日,2003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售电、铁路运输和煤炭贸易。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淮河能源今年1-10月的原煤产量6206万吨,位居全国第十位。

淮南矿业成立于1981年11月,控股股东为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产业为煤炭和电力的生产与销售。淮河控股由安徽省国资委全资控股,为淮南矿业的实际控制人。

近三年,淮河能源的业绩呈下滑态势。2019年该公司净利达8.8亿元,为历史最高点;2020年净利润4.75亿元,同比下滑约46%;2021年,淮河能源净利为4.36亿元,同比降8.2%。

今年上半年,淮河能源业绩有所好转,实现净利润3.74亿元,同比增36.68%。

淮河能源今年股价的最高值出现在2月25日,为3.83元/股。

截至11月28日收盘,淮河能源跌0.76%,报2.6元/股,市值为101亿元。这一股价较8月19日,即该公司宣布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消息前的水平下跌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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