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告诉同仁堂 两人同名之争由来已久
原标题同仁堂告诉同仁堂,两者同名之争由来已久
是的,你没有看错——同仁堂,把同仁堂告上法庭!
但前者是“北京同仁堂”,即a股上市公司“同仁堂”;后者是“天津同仁堂”,也就是第二次赶着a股上市的“天津同仁”。
提起诉讼
日前,北京同仁堂在官网发布声明,正式起诉天津同仁堂商标侵权。
北京同仁堂在声明中表示,“同仁堂”是一个有着350多年历史的中药品牌,是具有代表性的中药民族品牌,历史悠久,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同仁堂商标是我国第一个驰名商标,也是我国首批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国际商标。
同仁堂集团是同仁堂品牌名称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也是同仁堂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任何未经授权使用、假冒或混淆同仁堂商标名称的行为均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声明称,天津同仁堂与同仁堂集团没有同源关系,也不是同仁堂集团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也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未经许可,天津同仁堂使用与同仁堂集团“同仁堂”字样和“同仁堂”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侵权标志,通过突出使用企业名称字符和虚假宣传造成混淆,侵犯了同仁堂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同仁堂集团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同仁堂措辞颇为严厉:在此,同仁堂集团也在告知其他侵权主体,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妥善经营,避免诉讼。
截至目前,天津同仁堂尚未对北京同仁堂提起的诉讼作出正式回应。
但在北京同仁堂发布公告的当天,天津同仁堂发布了有意义的企业动态稿件——,“天津市公安局、市工商联企业服务日”,为老品牌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同名之争
他们之间的同名之争由来已久。
北京同仁堂官网称,同仁堂品牌创立于1669年。自1723年起,为历经八代皇帝的清宫提供御医,历时188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同仁堂重生。1992年,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成立,2001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同仁堂集团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据传,清朝末年,乐嘉家的女婿张用同仁堂的名字,将自己的“张家药店”改名为天津同仁堂。民国时期,北京同仁堂在天津立案,起诉天津同仁堂侵权,天津败诉。除赔偿外,判决还裁定天津同仁堂只能使用“天津同仁堂”名称,不能使用北京同仁堂商标,但“天津同仁堂”名称保留。
目前,北京同仁堂的大股东为北京市国资委,天津同仁堂为张家族所有。
今年6月28日,天津同仁堂两次冲刺上市,创业板正式受理其上市申请。5个月前,天津同仁堂终止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计划。
在招股书中,天津同仁堂特别说明了公司名称。据该公司介绍,“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是2006年商务部认定的第一批“中华老字号”。
据介绍,公司前身源于清代张家老药房。历史上曾以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房、天津京同仁堂和记、天津同仁堂制药厂、天津先锋中药厂、天津第四中药厂、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天津同仁堂还强调,公司已经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尊重历史遗产、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范在商品和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孙”、“天津同仁”等企业标识和合法注册商标。
资料显示,2002年,作为天津市国有企业的天津同仁堂实施了股改。张和高带头,合计持有59%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至此,天津同仁堂变成了民营企业。
风险提示缺失
天津同仁招股书显示,公司注册商标共122个。
通过对比发现,部分名为“金同仁”的商标与北京同仁堂的商标相似。
目前,天津同仁堂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一个月前查询,处于上市进程的关键阶段。
在这个关键时刻,北京同仁堂提起诉讼,将给天津同仁堂IPO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在招股书中,天津同仁并未提示这一重大风险。
天津同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包括:产品销售高度集中风险、政策变化风险、关联交易金额较大风险、药品质量管控风险等。但商标纠纷的风险尚未得到解释。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还有多少“同仁堂”?
在北京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即将对簿公堂之外,事实上还有一家名含“同仁堂”的企业——南京同仁堂,而且同样是一家老字号。
南京同仁堂全名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南京市一家以现代科技生产古方传统品种和综合新剂型,集科、工、贸为一体的中药企业。
其官网介绍,南京同仁堂于1995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全国第一批“中华老字号”。
不过,与天津同仁堂不同,南京同仁堂与北京同仁则有着比较深的“血缘关系”。
南京同仁堂前身是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于1929年在南京开业,1955年更名为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国药号股份有限公司,1957年定名为南京同仁堂制药厂,1998年改制组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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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