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昊天卷入“专网传播”黑洞 1.37亿应收账款逾期

原标题:江苏昊天涉“专网通信”黑洞1.37亿应收账款逾期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肖

专网通信业务风波持续发酵,江苏舜天也参与其中。

江苏舜天17日晚间公告,公司经营的通信设备业务部分合同执行异常。截至目前,公司通信设备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1.37亿元。

江苏舜天也指出了风险。鉴于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部分应收账款回收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17日晚,上交所发布监管函,要求公司充分披露风险。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公告披露的9家“通信设备业务客户”中,至少有5家涉及专网通信风暴,剩余余额金额至少为6.83亿元。

8月17日,记者致电总经理桂胜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燕。桂生春说他在开会,李燕的电话没人接。此后,记者分别向上述两人发送了短信,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进一步回复。

1.37亿应收账款逾期

江苏舜天开发的通信设备业务模式是进口和内贸。该业务的核心产品是无线自组网通信设备,能够接入现有宽带网络并独立运营,不依赖现有宽带,能够满足特定环境的通信需求。

其中,江苏舜天与客户上海电气国贸、四川科威奇签订设备销售合同。江苏舜天17日晚间公告,公司经营的通信设备业务部分合同执行异常。其中,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逾期金额990.04万元,到期日为7月8日;四川科维奇商贸有限公司逾期金额1.27亿元,到期日为8月16日。

截至目前,公司通信设备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净资产的5.21%。

江苏舜天表示,上述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全力核查执行异常合同的具体情况及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与客户就后续还款事项进行沟通,以应对上述风险事项。

针对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督促违约方尽快支付。公司将在后续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与客户就相关合同的实施方案进行协商,不排除客户因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而采取法律措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尽可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舜天也强调,目前公司管理稳定正常。截至8月16日,货币资金余额10.29亿元,不受限资金余额7.9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6.15亿元。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正核查逾期原因

公告显示,江苏舜天已成立专门工作组,集中处理上述风险事项,全面核查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及相关情况。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对重大业务的风险控制核查。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与客户沟通,督促客户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后续比较

同时,公司表示目前主营业务经营稳定。截至2021年8月16日,货币资金余额10.29亿元,不受限资金余额7.9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6.15亿元。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至少5家客户“可疑”

江苏舜天面临的风险不止于此。目前江苏舜天通信设备业务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0.44亿元,存货余额为0,预付账款为0。

其中,重庆天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剩余余额为3.51亿元,重庆天宇由隋间接持有40%的股份,也是卷入专网通信风波的企业。

四川科维奇商贸有限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其中逾期1.27亿元,已累计余额1.97亿元。洪钟正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剩余余额为8480.0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也卷入了专网的通信风波。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也卷入专网通信风波,目前余额4039.31万元。

江苏舜天在公告中称,公司目前通信设备业务逾期,除上海电气国贸990.04万元、四川科维奇1.27亿元外,其他应收账款均在合同约定的账期内,无一到期。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客户沟通后续还款事宜。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部分客户涉及媒体报道或相关诉讼案件金额较大的专网通信业务,部分应收账款到期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应收账款逾期风险。

上交所发监管函

8月17日晚,江苏舜天披露收到上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上交所近日与江苏舜天核实了专网通信业务相关信息。公司表示,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与上海星迪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业务,相关业务均已正常完成,未对专网通信其他业务信息进行说明和披露。

直到8月17日,江苏舜天在盘后提交公告称,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电子通信设备销售合同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合同执行异常情形,合计金额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1%。截至目前,公司相关业务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0.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7%,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

上交所要求公司具体核实相关业务开展时间、业务模式、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关系、资金与货物流转情况、生产资料与业务规模匹配性等,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按规定予以公告。上交所同时要求公司全面、审慎评估前述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充分地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并查明合同出现执行异常情形的具体原因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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