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

7月7日电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7日发布的消息,四川省防控非洲猪瘟和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指挥部近日发布《四川省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措施》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和价格,加强政策支持,稳定养殖信心,确保全年完成存栏生猪4000万头、出栏生猪5800万头。

《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生产服务、深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鼓励企业开展猪肉产品加工、严格价格监督检查、做好猪肉收储准备、巩固金融支持、稳定信贷支持、提高保险保障能力、落实环保和土地利用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

四川发布的《措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猪场建设,继续抓好新建猪场建设,支持老猪场升级改造。当可育母猪数量少于380万头时,应给予预警并采取对策,防止产能过度下降。

《措施》提出,立即充实各级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生产恢复指挥部,将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指挥部职责范围,立即完善非洲猪瘟防控“3 1”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日报告制度。严格生猪运输管理和监督,落实屠宰“两项制度”,严格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价格监督检查领域,要完善生猪产业和猪肉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价格分析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跟踪分析生猪价格、仔猪价格、城市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情况。建立生猪产业和猪肉市场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生猪相关政策和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养殖主体积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调整生产计划。

此外,《措施》强调,要及时依法依规采取催办、约谈、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坚决打击“扶增扶减”等网络传播虚假新闻行为,引导农民特别是中小农户避免恐慌性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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