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增加中小企业信贷供给 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

7月5日消息,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加强“敢贷、愿贷、能贷、能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供给,优化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和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

通知从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张、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切实提高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扩大中小企业信贷供给。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发挥再融资、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供给。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小额信贷资金来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持续增加首次放款人数。同时,在合理控制风险、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适当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关于直接触及实体经济的两大货币政策工具,《通知》明确,人民银行各分行要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并引导内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市场化原则延期还本付息,注意审查第一还款来源,提高发放信用贷款能力。

关于尽职调查豁免制度,通知指出,应实施尽职调查豁免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确保尽职免责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小额信贷从业人员豁免比例,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基层从业人员操作规范,解除小额信贷从业人员后顾之忧。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应开发并不断完善不还本、还贷等贷款产品,提高资金使用便利性,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综合金融成本。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嵌入内部定价和传导环节,提高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债务成本控制能力。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建立健全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对接机制,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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