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投资集团乱象:部分干部没见过也收到了30万帮助中

近日,四川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逐案推进改革动员大会,利用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勇和原副总经理李长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逐案推进改革。这是省里下发《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后的第一次做法。

故意,59人违法

会议报告显示,郭勇和李畅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他们在省能源投资集团任职的9年内,他们甘愿被“追杀”,肆意收受财物。郭勇涉及近3000万元,李长伟涉及1000多万元。最终,郭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李长伟被开除党籍。两人涉嫌犯罪已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两人都是自己企业的负责人,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承包、运营、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郭勇有30多个大大小小的工程项目进行干预,谋取私利。李长伟在能头集团旗下风力发电公司“一把手”时,接受30万元帮助他中标,误以为这只是在“同等条件”下为指定企业“卖人”。

郭勇和李长伟的情况并不独特。据统计,2018年以来,省能头集团四川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处违纪违法干部59人,其中集团党委干部26人,二三级公司负责人10人。除了损害公共利益和转移利益外,一些人还存在违法决策、越权审批、随意性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这暴露了集团在党建、重大问题决策、投融资、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川省纪委常委荣凌在动员大会上说。

“三次清理”促进止损

“《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通过案件推广,规范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明确将案件和行业系统性区域性腐败案件纳入案件推广范围。”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深刻吸取案件教训,紧凑从严管理党的主要责任,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结合郭勇、李长伟案件特点和能源投资集团日常监管工作,制定了推进案件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发《以案促改通知书》,召开现场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全覆盖谈话,召开专门民主生活会的“四个一”行动,从上到下提升群体。

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督促集团高度重视违法决策、失职渎职和未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问题,领导干部亲属在管理领域违规、办企业三大问题上进行“三次清理”,加强“三大一大”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严肃追究因失职、违法违规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责任。为领导干部的亲属从事关联交易,靠企业吃饭的企业,“提着篮子,担着责任,

“以专项清理违法决策为例,目前已发现4条线索,拟采用‘四种形式’,已追究44人责任,公司

“曾经,只要李长伟说‘欢迎投标’,相关经理就会理解他对公司的支持,最终让公司中标。”省能源投资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峰表示,为了填补决策随意性等制度漏洞,集团修改了《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了对下属企业的授权力度,加强了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格审核和培训业主代表或评标专家的资格。与此同时,该制度增加了问责条款,发出了“必须追究责任”的强烈信号。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省能源投资集团纪检监察小组加强了与企业审计、财务、风险控制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了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质量和效率。此外,纪检监察组密切关注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敦促集团召开施工管理会议和评标专家培训会议等专题会议,以提高专项管理水平和制度执行力。目前,集团加大了项目核查力度,将抽查比例提高到三分之一,不定期对二级公司招标采购账户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坚决维护制度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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