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年内起诉9户单位!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十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劳动报酬、年假、经济补偿等。涵盖传统劳动争议、新型就业争议和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

记者注意到,康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被评为十大典型劳动争议案件之一。

2018年9月3日,康加入一家家具厂。2018年12月6日,康以被非法辞退为由,要求家具厂赔偿近14万元。家具厂声称康在厂内只工作了3天,其实是“专业碰瓷”。

经司法鉴定,康在《计件工资确认书》年持有的“确认人:林某某”的形成时间早于康在《计件工资确认书》年的工作成果。自2013年以来,康已在赣州、江西、莆田、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等地参与近30起诉讼。其中,仅2018年,康就向中山市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提起10起诉讼,涉及9名用人单位。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康在诉讼中伪造重要证据、作虚假陈述。而且康确实与不同的用人单位有频繁、短期的劳动关系,然后以各种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康提交的证据和据此提出的索赔被驳回,家具厂确认的工资金额被确认。同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康妨碍民事诉讼罪,决定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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