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难进医院” “双通道” 亮剑进医院“最后一

原标题:医保药品“难进医院”、“双通道”,亮剑进医院“最后一公里”

这是国家针对医保协商药品“进医院难”而采取的精准“针对性治疗”。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双渠道”,在供应保障和临床使用方面满足协商药品的合理需求,同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哪些药物会纳入「双通道」?“两个渠道”怎么付费?如何“多渠道”监管医保基金……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号文件,从分类管理、药房选择、支付政策完善等方面明确了“多渠道”的管理要求。

哪些药物将被纳入“双通道”

建议对议价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对临床价值高、需求急、成本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的介绍,纳入“双渠道”管理的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因素,对协议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需求迫切、替代性低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

日前,国家医保局筛选出2020年临床急需、替代性较弱的19种新药,公布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以在“全民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谈成药品供应保障,与医疗机构实行统一支付政策。”国家医疗保险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黄表示,这标志着协议药品供应保障向多元化迈出了一步,将对解决协议药品“进医院难”问题、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如何支付“双通道”

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支付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治疗。也就是说,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纳入“双通道”的议价药品时,可以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

“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实时支付结算,将有效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高级经济师陈豪表示,“双渠道”可以让协商药品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落地”,获得相应的医保赔付,无疑将扩大医保制度改革的效益,造福民生,也将保障协商企业的相应权益。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对于使用年限长、治疗费用高的议价药品,可以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此外,我们将探索和推动将“双通道”协商药物纳入异地医疗直接结算。

“双通道”如何监管医疗保险基金

“两个渠道”将医院原有药品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到医院外部,对资金安全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这方面,以处方流通中心为核心,连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施“定点机构、定点医师、可追溯”的要求,实现药品的可追溯性。

“目前,医疗保险目录的获取频率大大加快,医疗机构的药品获取模式没有发生明显变化。”黄表示,改革前大部分药品被列为“先进医院、落后医保”,改革后却成为“先进医保、落后医院”,这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临床医生短时间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他介绍,定点零售药店具有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的特点,将纳入药品供应保障谈判,补充定点医疗机构,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

前半段医保谈判,后半段落地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险研究所副研究员郭武东认为,患者可以顺利、便捷地获得协商药物,从而充分释放之前协商获得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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