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亮灯警示股东向中小保险企业“补血”新主流捐款
记者近日获得的统计数据,截至一季度末,共有五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年不符合“偿付能力标准公司”的条件。在其余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公司中,也有13家保险公司处于监管红线边缘,偿付能力补充压力即将到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保险公司补充资金的渠道多种多样,但真正适合中小保险公司的并不多。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股东捐赠是一种门槛低、灵活易操作的资本补充方式,逐渐成为中小保险企业资本补充的新“流行趋势”。
5台不合格,13台运行受限
今年3月初实施的《规定》,加强了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保险公司需要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综合风险评级为乙级及以上”三个条件。
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满足了上述条件,成为了偿付能力公司。但也有一些公司因为一个或多个因素不合格,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其中,安信财险由于三项指标均不合格,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渤海财产保险、中法人寿、前海人寿、联合人寿因最新综合风险评级被评为C类或D类,未达到“B类及以上综合风险评级”要求,成为偿付能力较差的公司。
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监管部门会根据其风险成因和风险水平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包括限制“董事监事”的薪酬水平和限制向股东分红。
从统计数据来看,在偿付能力达标的其他公司中,一些保险公司处于监管红线的边缘。据统计,富邦财险等13家保险公司不符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的要求。以上两个指标是部分细分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之一。
根据相关监管措施,保险公司融资信用保险业务、开设省级分行等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寿险业务均涉及上述两项指标。也就是说,这些公司的后续运营在以上几个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股东向“新主流”捐款
这两年,中小保险公司找到了一些新的补血方式,股东捐赠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3月,鼎城人寿宣布将接受两位股东共计5亿元的现金捐赠。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末,复星联合健康分别收到上海复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石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的现金捐款3.5亿元和3亿元。
根据上述两家保险公司关于股东捐赠的相关公告,股东捐赠的资金没有偿还义务,可以纳入公司资本公积,补充偿付能力。公告称,股东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业务发展,保持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
当然不是所有股东都愿意无偿捐赠。有必要在不影响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帮助保险公司保住性命。股东借款已经成为帮助保险公司保持运营的另一种方式。截至2020年底,中法人寿已向股东尚虹集团借款27次,贷款总额约为2.9亿元,以维持公司的最低运营。中法人寿收到新股东增资后,归还贷款本息。
但是,股东贷款不能计入保险公司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补充。
然而,在中小保险公司的实践中,实现资本补充的方式有限。王湘南表示,2020年年报显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类公司实现利润的比例略高于70%,但利润水平普遍较低。增资方面,去年只有中法人寿和中石油独家财产保险两家公司获准增资。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两年来,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股东权益进行了严格监管,对违规股东进行了退股,同时加大了对增资持股股东的审查力度。所以对于很多小公司来说,要找到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者增资并不容易。此前,鼎城人寿发布增资计划,但均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为了帮助保险公司渡过偿付能力的难关,一些股东选择向中小保险公司无偿捐赠。这也是在不改变持股比例结构的情况下,补充可以解决偿付能力的资本的唯一途径。”上述人士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是所有股东都能达成共同出资的协议,最终往往是大股东或两个股东分别出资。
王湘南认为,股东捐赠的优势是灵活,可以采取的变更程序少,避免了对股东、注册资本和股权的一些监管约束。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出资方股东在注入资本时享有的权利少得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