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大部门:引导银行安全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记者获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制定《金融支持北京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信贷运行机制。

首先坚持分类政策。落实保控结合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符合优化升级经济结构、区域主导产业、效益型主导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重点制造企业适度倾斜授信额度和融资成本,进一步丰富合格担保品品种和创新担保融资方式。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制造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撤贷、断贷。引导银行安全有序退出产能过剩领域,支持其对冶金、建材、石化、造船等符合产业链定位、有市场、有效益、有技术、有业务标准的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合理信贷需求,按照风险控制和商业可持续性原则,对有条件实施并购的产能过剩企业给予适当信贷支持。对于不能按期退出产能的企业,支持严格控制新增信贷,减少现有贷款,在融资方面督促企业尽快退出产能。

第二,提高信贷专业化水平。鼓励合格银行在制造集群中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卫生、智能制造与装备、智能网络化车辆、航空航天、绿色能源等关键制造领域提供专业支持,设立特色分行,在信贷审批和风险偏好上实行差异化管理,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鼓励辖区内银行以制造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合理考虑制造企业的技术、人才、市场前景等“软信息”,将相关因素纳入银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挖掘企业潜在价值。

同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专项保险产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完善保险服务,为制造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保驾护航。鼓励保险公司建立健全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当地制造业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对于被国家或北京市专业机构认定为第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或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和产品,鼓励保险公司给予保费补贴相关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和银行加强业务合作,整合互补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增强支持制造业优质发展的协同作用,为制造企业提供优质综合金融服务。

此外,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增加制造业信贷指标和有效利用评估结果,鼓励银行增加制造业信贷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和考核,通过内部资本价格引导,提高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发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的积极性,将更多的信贷资源配置给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企业等制造业企业。引导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差异化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制造业优质发展,结合a区服务制造业情况实施信用尽职调查豁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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