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状告“广告拦截”APP不正当竞争 二审赔偿经济损失30

原标题:优酷状告“广告拦截”APP不正当竞争,二审赔偿经济损失30万

庭审后,该案二审主审法官告诉新京报记者,鉴于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很难通过技术手段维权。“借知识产权日之机,希望为相关案件确立司法定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

新京报:只要安装一个广告过滤APP,就可以用视频软件看电影,不受补丁广告的干扰。这样的“拦截大师”到底是“造福网民”还是打着“技术中立”旗号的不正当竞争?

4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富方科技的上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富方科技的“截留”从根本上损害了优酷的商业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责令其赔偿原告优酷3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5万元的合理费用。

拦截广告软件被优酷起诉不正当竞争

2018年9月,一款名为“Adbye广告拦截大师”的APP登录了一个平台应用商城,而这款号称“中国最佳广告过滤软件”的开发者就是富方科技。根据一审判决,用户安装APP后,可以花58元购买完整版“享受永久广告拦截权限”,点击APP中的“开启广告拦截”按钮,进入优酷视频后,视频播放过程中没有补丁广告。

2019年,优酷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富方科技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合理费用5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方富芳科技辩称,涉案APP只是一个中性的技术工具,拦截广告是用户自主选择的结果。当你在APP安装启动时进入优酷视频,需要等待与广告时间相同的缓冲时间,所以不存在跳过广告的事实。

富方科技也认为,涉案APP上线时间较短,通过微信后台查询,其盈利金额仅2万余元。优酷索赔的200万元赔偿金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试用广告拦截软件赔偿优酷30万元经济损失

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本案涉及的APP拦截优酷网站的补丁广告,并跳过广告按钮,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处富方科技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费用5万元。

根据判决,法院一审认定,涉案APP的行为使优酷无法实现获取广告收入、推广优酷视频APP、增加付费用户的商业目的,从根本上损害了优酷本可以获得的商业利益。

一审结束后,富方科技于2020年11月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技术中立”未予认可

二审合议庭认为,优酷采取“免费平台广告”与付费会员免做广告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文件证据显示,涉案APP的真实目的是通过屏蔽和解密广告来吸引用户下载和使用涉案APP,不正当地获取竞争优势,超越了通过中性技术为用户提供便利的范围。富方科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法院二审判决,一审法院考虑到押记人优酷视频APP的市场影响力,认定赔偿金额30万元不算太高

优酷的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商业实体是逐利的。如果产业链下游平台侧难以盈利,上游生产者就会减少投入。免费视频广告和付费会员是视频平台的利润。一个重要的途径,“一旦缺乏盈利前景,公司就不可持续,影响上游行业,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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