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官方回应国画院违章建造别墅:已于2016年停建 将改建
关于没收中国国画院龙门艺术中心20栋违章别墅一事,洛阳市洛龙区委宣传部回应《中国新闻周刊》称,龙门艺术中心艺术家公寓于2015年开工建设,当时空间规划“多规融合”政策尚未出台,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开工建设。开工后发现该项目不在城市四期总体规划中,无法审批,2016年停止建设。当时希望完善相关手续后继续施工,但由于种种原因,手续一直没有完善。
4月16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中国国家画院龙门美术中心违建别墅调查情况报告》,称国家画院龙门艺术中心建造的10套艺术家公寓被认定为非法别墅。
报告称,根据河南省查处整治违法别墅的相关政策:“2018年底‘多规合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之一的,视为符合规划,不得拆除、没收或保留”。所以龙门国画院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城乡规划。洛龙区政府区长办公室开会研究没收,办理没收手续。
洛龙区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些违章别墅的后续计划是调整分配到龙门公园管委会的一个安置小区统一规划作为配套设施。
关于非法别墅的处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将限期拆除。恢复土地的原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
根据中国国家画院官网信息,中国国家画院龙门艺术中心由中国国家画院、洛阳市政府、洛阳华丰艺术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共同建设,项目总面积515亩,龙门艺术中心50亩,特色美术馆240亩,艺术家公寓工作室225亩。
2019年5月30日,当地一市民投诉龙门书画艺术园占用农田,修建别墅,影响当地生态环境。5月31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洛阳网人民之声栏目回应网友投诉称,经调查,网友占用的土地为中国国画院龙门艺术中心,该土地于《关于洛阳市2015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面积357亩。洛龙区政府也实施了征地拆迁,并签订了征地协议。征地拆迁补偿全部到位,共计6910.1092万元,其中征地费用2110.92万元,国画院在项目范围内建了两个美术馆,一个面积600平方米,另一个面积500平方米;有8栋500平米的公寓楼,其中2栋尚未竣工。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表示,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虽然之前已经批了征地拆迁,但是拆迁后的土地性质仍然属于政府存量土地,没有批给龙门艺术中心项目,也就是最后一个用地手续没有办完。
国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关领导正在落实龙门艺术中心的情况,暂时无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