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因非法处理50万吨污泥被罚款300万
原标题:非法处理50万吨污泥晨鸣纸业公司被罚款300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19日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江西省环境资源审判”上发文,宣布由中央环保监察队监管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最终宣判。
被告单位晨鸣纸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西晨鸣纸业有限公司,犯环境污染罪,判处罚金300万元;被告人郭某某等七人犯环境污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追缴江西晨鸣纸业、郭某某违法所得227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该案是由中央环保监察队2018年6月发现江西晨鸣纸业非法污泥处理引起的。
晨鸣纸业第一生产车间远景中国图中央环保监察大队监制
经试用发现,江西晨鸣纸业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含银、钴、铬、铜等有害物质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应对上述污泥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但是,江西晨鸣纸业公司违法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委托给不具备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被告郭某某处理。
自2014年9月起,郭某某以南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名义承接了江西晨鸣纸业的上述污泥外运业务,并责成被告李、陶莫泉具体负责外运污泥的处置工作。以上污泥由郭某某、李某某、陶某某运输,然后直接倾倒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瓜州村砖窑厂附近。
2018年6月20日,江西晨鸣纸业污泥在瓜州村转运倾倒一事被中央环保监察队发现。2018年6月23日,南昌市环保局对江西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污泥外运处置进行调查,2018年6月26日,通过渗坑逃避监管方式倾倒有毒物质案移送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
经鉴定,郭、等人运输的污泥总吨为503,404.533吨,运费为2,272,293.58元。因非法倾倒污泥导致的清除和修复共花费1552828.29万元。郭沫龙的家人和江西晨鸣纸业公司分别支付了300万元和700万元的环境损害修复费。
法院认为,江西晨鸣纸业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明知郭等人没有污泥处理能力和资质,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污泥交给他们非法处置,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罪,应依法惩处。庞某某、贾某某、陈某、王某某是江西晨鸣纸业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或负责人,其行为均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应依法惩处。郭某某、李、陶莫泉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污泥直接倾倒,未经无害化处理,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他的所有行为都构成了环境污染罪,应该依法惩处。
污泥处理移交给外包公司
江西晨鸣纸业公司在终审中犯有环境污染罪,但晨鸣纸业公司并未就终审发布公告。
在外包公司的后续管理中,由于上述涉案人员法律意识薄弱、监管不力,外包公司固体废物的实际处置情况没有及时上报,导致江西陈明的主要管理层对外包公司的非法倾倒行为不知情,延误了最佳补救时机。2018年8月30日,南昌市环保局向江西陈明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并对江西陈明处以10万元的行政罚款,该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