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子公司因发布“金地香山湖”项目虚假违法广告被罚款9

4月15日报道,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广州东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

报道称,为了出售“金地香山湖”房产,当事人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样板房等方式发布广告。广告包括“到广州白云机场20分钟,距离广州天河等中心30分钟车程,距离天河项目20分钟车程.30分钟到天河出门的时候……”,“80%的植被覆盖率。每天释放12000个负氧离子,是广州负氧离子含量的10倍……”“实用空间高达五层,买三送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5、58条规定,广州市增城市场监督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92万元罚款。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有关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广告,保持执法威慑力。各相关广告主体应严格遵守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完善广告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广告发布,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根据金地2019年年报,广州东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其主要控股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根据天空调查数据,广州东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以来已被处罚近10次,涉及水污染物超标排放。2021年2月,公司被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8.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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