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家注册上市企业撤单、监管、压缩中介责任

原标题:77家注册IPO公司撤单、监管、压缩中介责任

据交易所统计,今年在注册制下排队的IPO企业有77家因撤回申请而终止审核,涉及31家保荐人。在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登记制度并不意味着放松审计要求。最近,监管机构频繁采取措施,进一步收紧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春节后,45家公司撤回了首次公开募股申请

4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委员会宣布,将终止芬尼科技和杨欢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审查其在科技创新板的上市。此前,4月2日晚,上交所宣布,因京东数码分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或保荐人撤回保荐,将终止科技创新板上市审核。

今年以来,已有77家在注册制下排队的IPO企业因发行人撤回上市申请或保荐人撤回保荐而终止审核。根据沪深交易所披露的IPO审核信息统计,记者发现,截至4月7日,创业板年度内终止审核的企业有49家,其中因退市而终止的有45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中,有34家企业在这一年中终止了审计,其中32家因退出而终止。

从时间上看,春节后撤资较多。根据交易所的数据,2月18日后终止审核的企业有45家,占近60%。其中创业板公司24家,科技创新板21家。仅在2月24日,就有7家企业终止了审查。

市场普遍认为,春节前后企业集中撤回IPO申请,与证监会发起的现场检查工作有关。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近期密集撤单也与3月1日起生效的提高对欺诈发行和配合欺诈的中介机构处罚上限有关。

在回答记者关于IPO申报企业的提问时,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保持了科学合理的IPO规范化,特别是在注册制度改革后,中国证监会努力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和效率。目前,科技创新板和创业板的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大幅缩短至五个月以上。今年以来,IPO一直正常发行,既不收紧也不放松。

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是“有重点的”

按照保荐人参与度,以上77家公司的IPO涉及31家保荐人。其中中信证券赞助的项目有10个,撤资数量排名第一;此外,民生证券参与的赞助项目有6个;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华泰联合分别有5家;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分别有4家。审计机构方面,田健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参与了14个项目,荣成会计师事务所8个,新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7个。

“正如监管部门所说,从审批制度到注册制度,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主要目标是提高发行人上市的“可批准性”,但现在有必要确保发行人的“可投资性”,并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目标。这就对“把关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位投资银行家指出。

根据IPO现场检查中有很大比例的申请材料被撤回的现象来看,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是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不高。

4月6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29条投资银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针对发行人验证不足、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采取监管措施。它涉及中国证券、中国证券、海通证券、CICC、郭进证券、东方证券和五矿证券等10多家券商。其中,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对发行人的验证不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足以及未能对发行人进行勤勉监督。相关业务的负责人也受到了监督谈话和发出警告信等行政处罚。

从近期IPO询价趋势来看,询价中提到了保荐机构执业质量等问题。比如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一轮的询问中,第一个问题是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成都国光电气有限公司的两轮询问也提到了保荐人的执业质量。

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海洋国际金融研究所教授石东辉认为,注册制试点以来,在验证拟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挥把关人的责任感和责任能力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注册制和发行市场化的内在要求相去甚远。“高度市场化的注册制度需要一整套制度体系来保障,包括负责任的中介机构、规范成熟的机构投资者、畅通便捷的退市渠道、针对欺诈上市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诉讼。机制和行政执法机制。”

栏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