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151万
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151万元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的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布了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安徽长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六安市市场监督局罚款151万元。经调查,当事人发布了“一楼庭院、下沉庭院、地下一层”、“凸窗”、“配电室”、“19#楼大堂”等一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户型宣传图中印有“本商业广告解释权属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开发商”的文字内容,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