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其实是借贷?北京太阳金店包装投资金条产品违规预警
原标题:叫买卖,其实是借?北京金典包装投资金条产品违约预警
位于北京三环的孙金典,在多年包装和投资金条并最终毁约后,逐渐浮出水面。
五年前,2016年4月,李飞意外得知公司附近的太阳金店经营金条投资业务。根据李飞的描述,太阳金店有数千平方米的店面,出售珠宝和其他华丽的装饰。
接受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孙经营投资金条业务,即客户先在金店购买金条,约定一个月后提货;一个月后,客户没有提货。取而代之的是金店帮客户保管金条,并承诺一年后将相应的手续费返还给客户,比如100克1000元。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少数客户提货外,大多数客户都没有选择提货,也没有看到实物金条。
多年来,李飞等客户不断参与金条产品的投资,因为他们看好金条未来的上升空间,并且有利可图。2020年下半年,孙违约,等客户既不能提取金条,也不能提取现金。
对此,几位金融律师向记者表示,上述模式称为买卖金条,实际上是借贷,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集资诈骗。
“判断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关键是主观上还是行为上是否为非法占有。”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华告诉记者。
赚了收入,赔了本金
太阳金店的主要经营者是北京太阳福临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注册资金500万元。开心宝表明,其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珠宝、工艺品、化妆品、礼品、文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通讯设备;商业房舍租金;卖菜;餐饮服务。
李飞介绍说,2018年12月,李飞在购买金条时填写了《太阳金店投资产品销售单及托管凭证》。根据文件,李飞购买了100克金条,黄金价格为每克285.5元,手续费为每克2.5元。总投资本金2.88万,约好一个月后提货。
一个月后,李飞没有提货,而是拿着原保管合同和身份证去办理《太阳金店投资产品代保管合同》。根据合同,孙帮保管了100克金条。一年期满后,李飞可以得到1000元的手续费。后来,李飞两次续约,最后一次是在2020年1月30日。
李飞判断,金条未来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还可以获得手续费。此外,他们经济相对富裕,所以他们从未撤回或撤回金条。“真的买金条,一般是礼物之类的。在孙投资金条并不是这个目的。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撤回或者提取金条。”李飞说。
自2016年4月以来,李飞已经购买了一公斤以上的金条,本金投资超过40万元。金条真的升值了,现在市场价超过50万。
然而好景不长,躺着赚钱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客户合同陆续到期,但孙既没有金条,也没有现金返还给客户。“我从头到尾没见过金条。后来,我想了想。本质是以低利率借给他们。”李飞认为。
经过多方协调,2020年11月,部分客户与孙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孙与客户的原合同终止。孙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3天支付5%,10天后再支付5%。所欠余额将在9个月内还清,每月支付10%。
李飞没有接受这个计划,但另一位客户赵毅同意了。但孙只支付了一两次,2021年就停止了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在10月
据孙经理介绍,此次投资金条业务涉及1500名客户,总金额超过1亿元。目前太阳金店仍在运营,对方提出以零售价20%的价格扣除店内珠宝。部分客户不认可这个解决方案,目前无法联系到老板。
目前有客户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有客户希望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这个案件将于本月底在法庭上审理。
3月15日,记者在开心报上拨通了孙的电话,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核实。对方说:“我们这里是客服,具体不太清楚。现在领导还没来。”
“金店帮助顾客保管金条。表面上看是托管合同。但作为托管人,金店要给客户手续费,不符合托管合同的基本特征。不能从常理上说。”金诚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婷婷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已知信息,双方的本质都是借贷,考虑到商业模式和涉及领域,可能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在她看来,通过民事诉讼很难挽回投资者的损失。即使投资人赢了,执行也有不确定性。
没有巧合。今年2月,浙江新闻报道称,杭州的傅女士在三年内购买了1500克的中国金条,存放在一家金店。现在她想交换实物,但是遇到了困难。
“这两种情况看起来相似,但实际情况可能不同。在这种情况下,金条店可能没有相应的金条,也可能是金条升值后,金条店不愿意发货,想按进价退钱。总之你买金条保管,或者放在专业机构,比较靠谱。”上海成金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征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