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布16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租金标准:最高每月每平方

海口市公布了16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租金标准:最高每月每平方米8.5元

3月9日,海南省海口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海口市16套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基本租金标准分为4个档次:每月每平方米6.5元、7.5元、8元、8.5元。

海口市表示,上述16套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在对公租房项目所在地区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的。定义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公共分摊面积和室内建筑面积。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海口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重新核定租金标准,并公布实施。

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通过集中新建或划拨、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式住房,单套小单元,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

根据《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同面积同类型普通住房市场平均租赁价格水平,结合海口市经济发展和承租人支付住房租金能力确定。

海口市政府表示,上述租金标准经2021年1月26日市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经司法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在此之前,租金标准于2020年11月17-20日征求海口区政府、民政局等9个部门意见,2020年11月28-12月7日征求公众意见,在起草过程中采纳了部分反馈意见。

海口2019年3月20日发布《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按规定条件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制度,包括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征收、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放租赁补贴等。

申请人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口。

每个申请人的家庭只能分配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安排两名以上单身居民申请人根据所分配的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共同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配有公共租赁住房的,原租住公共住房的单位或直管公房应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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