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管局管理存款乱象:银行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存款
浙江银保监管局管理存款乱象:不允许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
12月28日,CBN从浙江银行业机构获悉,近日收到监管文件,要求银行业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作为中介吸收存款。
浙江银保监管局相关人士回应CBN称,下半年以来,不合理的吸纳存款呈上升趋势,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存款产品和吸收存款方式对区域存款市场秩序造成明显干扰,推高债务侧成本,加剧银行自身债务结构脆弱性和流动性管理压力,资金闲置套利现象也直接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为规范辖区内存款市场秩序,促进负债方成本合理回报,避免资产方信贷利率不合理传导,引导银行业稳健经营、服务实体,我局抓住年末关键时点,决定进行全辖。整治存款混乱的专项工作。”据浙江银保监管局相关人士透露,该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存款市场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财经了解到,专项整治重点是四大未清存款乱象,并强调和重申了现有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其中《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明确规定了“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存款”。《通知》中“通过第三方中介非法存款、返利、延期付款、贷款转账、贷款开票等。”也是整改的关键问题之一。
“以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中介吸收存款,属于上述文件的规范范围。”浙江银保监管局表示。
鉴于近年来结构性存款业务发展迅速,上述浙江银监局重申,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报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假结构性存款”和“假结构性存款”的典型特征,明确禁止发行和销售。
对于各种定价和计息不规则的“创新”存款,《通知》在今年《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年3月重申了存款利率和计息结算的规定。市场对此早有充分预期。其实相关产品已经下架,公布,整改。
此外,针对“贷款存、票取存款”这一痼疾,浙江银监局人士表示,此类问题一直被查处,涉及处罚较多,很多监管规定都有明确要求。特别是在今年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背景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审核判断企业融资真实背景,合理核定融资额度,严格控制资金流向,避免因授信过度造成信贷资金闲置套利。对于全质押的所谓“低风险”业务,重申应以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经济合理性作为把握的关键,避免以异化作为套利手段。
《通知》还特别重申,“违规与票据中介合作”、“员工与外部中介串通”一直是监管部门严格查处的底线和红线问题,并再次敦促严格执行“无时间尺度评价指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