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诱导保险、安心财产保险等机构被通知
原标题:“零首付”诱导保险、安心财产保险等机构被通知
“首个月0元”和“限时特价首个月降价* *元”……近年来,各种以“零首付”或“低首付”作为营销宣传的保险产品在互联网平台上屡见不鲜,背后的风险也引起监管关注。
近日,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举报安信财险、易保经纪、天津投资经纪、保多多经纪等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出相关宣传模式涉嫌违规。
“零首付”有虚假宣传
根据通知,安信财险、易保券商、金头券商、宝多多券商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虚假宣传,或首月多收保费。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未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欺骗被保险人”等。
具体而言,在欺骗投保人方面,2019年1月至6月,安信财险通过易保经纪微信平台微信官方账号发售“享一生专属版”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首个月0元”“首个月限时特价优惠减XX元”。事实上,第一个月没有收取保费,每年应付的保费分摊到接下来的11个月。消费者没有得到保费。涉及保单16879份,保费收入396.34万元。
2019年4月至10月,易保经纪人通过微信平台微信官方账号销售中汇财产互保社“保幼600万医保”产品时,销售页面显示“首月0.1元”“首月3元”。“会员日补贴”等内容,其实扣除第一个月0.1元或3元的应缴保费后,剩下的保费会分摊到接下来的11个月,消费者,有37.7489万份保单,保费收入5188.97万元。
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上述“限时优惠”、“会员日补贴”、“零首付”等宣传给予投保人优惠待遇,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
非法使用保险条款和费率
同时,天津投资经纪有限公司和宝多多经纪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使用已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问题。
以金头经纪人为例。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金头经纪人在某互联网APP销售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盈百万医保”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第一个月1元”等内容。事实上,第一个月剩余的应付保费分散在剩余的11笔征缴保费中,涉及保单16874份,保费收入417.72万元。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金头经纪人在某互联网APP中出售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北京享受重疾轻疾保险”时,宣传页面显示“首个月1元”等内容。实际上,第一个月剩余的应缴保费是在剩余的11笔征缴保费中分摊的,涉及3601份保单,保费收入30.74万元。
在宝多券商方面,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宝多券商在微信平台微信官方账号和“水地保险商城”APP上销售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综合医疗保险”产品时,按照“首个月3元”活动收取首笔保费,但该产品在银监会上报的条款费率表中仅描述为“按月支付”。该行为涉及1547267份保单,保费126829100元。
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安信财险、易保经纪、金头经纪、宝多多经纪等保险机构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