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配额分配将拓宽居民境外投资渠
原标题:拓展居民海外投资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启动新一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发行,计划向23家机构发行42.96亿美元QDII额度。本轮发行覆盖基金、证券、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等各大类金融机构,并考虑了新机构的额度要求。
QDII是境内居民配置境外资产的重要渠道。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QDII额度的推出将有助于构建双向金融开放的新局面,这表明中国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的决心。
数据显示,今年9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三轮发放QDII额度,向71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27.16亿美元。本轮发行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169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
外汇局连续发布QDII额度,印证了外汇局此前关于实现QDII额度发放常态化的声明,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业内人士表示,QDII制度允许合格境内金融机构在一定额度内投资境外金融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也是稳步推进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重要制度安排。它是对QFII/RQFII制度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和配置境外资产的需求,也为境内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提供了平台,积累了经验。
QDII制度于2006年在中国实施,由证监会、原银监会、原保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批。外汇局负责对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资本账户、资金收付和外汇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对单一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实行审批管理。外汇局对投资额度余额进行管理,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净汇出额不得超过核定的投资额度。
自QDII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国内居民投资渠道、培育国内金融体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QDII系统很好地防范了境内实体境外投资的风险,相关跨境资本流动总体较为稳定有序。近年来,QDII下的跨境资本流动相对稳定,规模有限。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全球经济增长可能进一步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可能进一步加剧,客观上对国内投资者海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境内机构投资者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促进产品和投资分布多元化,不断优化境外资产配置,有效控制境外投资风险。